编者按: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了德国政府关于研究安全的首份立场文件,目的是在处理与安全有关的研究时,防止或显著减少国家安全和德国科学系统面临的风险,加强国际科学研究合作行动的安全性。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本着“尽可能开放,必要时封闭”的指导原则,制定研究安全立场文件。文件在界定研究安全概念的基础上,针对内外安全风险,从科研系统的自我监管工具、结构及程序、研究安全的认识与意识、民用研究与军用研究等三大维度制定研究安全目标并具体细化八项实施举措。文件提出,在全球地缘政治格局的嬗变给国际科研合作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性,德国需要采取更具战略性的措施,将学术自由与国际合作中的安全政策利益相协调,同时加强关键技术领域的技术主权。
一、提出背景
2022年2月27日,俄罗斯对乌克兰发起特别军事行动三天后,德国总理奥拉夫·朔尔茨(Olaf Scholz)在联邦议院的演讲中表示德国面临“时代转折”(Zeitenwende),俄乌冲突对德国及欧洲安全环境乃至国际力量格局带来了严重影响。
随着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的日益加剧,“时代转折”的意涵逐步超出了俄乌冲突和欧洲安全的范畴,覆盖到了德国的各个政策领域,这是与德国联邦政府首份《国家安全战略》(Integrierte Sicherheit für Deutschland: Nationale Sicherheitsstrategie,2023年6月14日)所包含的“综合安全”(integrierte Sicherheit)要义相契合的。据此,德国的安全并不仅局限于防务政策及联邦国防军,而是涵盖所有安全领域。德国各领域的战略和措施都被置于“时代转折”下进行考量。
在《国家安全战略》发布一个月之后,德国政府又专门发布《中国战略》(China Strategie,2023年7月13日),旨在在变局中重点审视“来自中国的挑战与威胁”。随后,德国联邦经济与气候保护部(Bundesministerium für Wirtschaft und Klimaschutz, BMWK)在2023年10月发布题为《时代转折下的工业政策:保障工业区位、重振富裕状况、增强经济安全》(Industiepolitik in der Zeitenwende. Industriestandort sichern, Wohlstand erneuern, Wirtschaftssicherheit stärken)的新版德国工业政策文件。文件特别指出,德国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渐降低在工业领域的对华依赖度,以保障工业发展安全。2024年3月15日,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Bundesministeriums für Bildung und Forschung, BMBF)发布《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关于时代转折背景下的研究安全的立场文件》(Positionspapier des Bundesministeriums für Bildung und Forschung zur Forschungssicherheit im Lichte der Zeitenwende)。该文件首先表明了联邦教研部对与俄罗斯、中国及伊朗等国的研究合作立场,并在阐明G7科技部长会议对研究安全的定义基础上,提出各联邦州、各部委须遵循肯定国际合作的重要性、互惠性、保护学术自由、加强自我监管、坚持安全与风险相称、坚持整体国家理念等准则,并针对内外部科学研究安全风险,从科研系统的自我监管工具、结构及程序、研究安全的认识与意识、民用研究与军用研究协同发展等三大维度制定研究安全目标,具体细化须与安全部门、联邦各州和其他部委共同践行的八项战略性举措,目的是将学术自由与国家安全政策结合起来,加强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的研究环境。
二、研究安全概念的界定
研究安全(research security/Forschungssicherheit)是近几年在美西方国家快速兴起的一个概念,强调通过采取系列措施保护科学研究,解决基础研究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问题。然而,对于“什么是研究安全”,各国政府、学术界及国际组织等有不同的定义。联邦教研部在立场文件中援引了七国集团(G7)对研究安全的定义。
2022年6月12-14日,七国集团科技部长会议在德国法兰克福召开,会议通过了《科技部长公报》(G7 Science Ministers’Communique)。由G7全球科研生态系统安全与诚信工作组拟定的“G7研究安全与诚信的共同价值观和原则”文件作为公报的附件正式发布,其中对研究安全的定义为“保护科学界远离构成经济风险、战略风险和/或国家和国际安全风险的行为体和行为”。防范的重点包括:对科学研究的不当影响、干涉或侵占;国家、军队及其代理以及非国家行为体和有组织犯罪活动对研究创意、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公然窃取;以及构成经济、战略和/或国家安全方面不利影响的其他活动和行为。风险导向的安全防范措施能够夯实学术自由、研究诚信、开放科学、透明性以及互信互惠合作的基础。
三、七条原则
立场文件指出,各联邦州、各部委应对科学研究安全问题时,采取的应对措施应体现并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肯定国际合作重要性。国际合作对于提高德国科学研究和创新的国际竞争力以及应对当今时代的全球挑战至关重要。
第二,保护学术自由。受宪法保护的学术自由是自由民主的基石和国际合作的基础。保护学术自由是真正获得知识和技术进步的先决条件。
第三,加强自我监管。学术自我监管是受基本法保护的学术自由的体现。因此,要与科学系统中的相关参与者密切合作,为其提供相关支持和必要信息,以便其能够自主做出明智的科研决定。
第四,保证风险相称性。面对科研安全风险,在遵循“尽可能开放,必要时封闭”(so offen wie möglich, so geschlossen wie nötig)指导原则的基础之上,应当采取对症、适度的应对措施。“与风险相称”的应对措施应综合考虑到联邦教研部的其他研究政策目标,制定相应措施以避免目标冲突及科学研究被滥用的可能性和风险性,并尽可能创造协同效应。不同研究领域的研究安全并不会受到相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应制定不同级别的风险控制方法,特别是在保障资助措施的同时,考虑技术准备水平和受影响的研究领域等方面,以免给科学研究造成不必要的阻碍。
第五,强化整体国家理念(Gesamtstaatlicher Ansatz)。各联邦州、各相关部委和安全当局之间的合作在国家层面采取整体性的应对措施,必要时考虑欧洲层面及多边层面(G7)。
第六,确保国际合作互惠性。从根本上来说,应实施开放包容、互惠互利的国际科学研究合作。
第七,加强学习与交流。为建立兼顾安全与开放的科学研究生态系统,应在循证和不断学习的框架内,经过科学研究中的相关参与者的沟通与交流,对各项措施进行持续性的评估和进一步的完善。
四、三大维度下的八项举措
目标一:提高现有工具、结构以及程序的效率和效力,加强自我监管的持续发展和专业化程度
鉴于不断变化的地缘政治形势,必须对现有的研究安全自我监管机制进行审查,评判其是否仍符合整个国家的安全利益,若维持现状是否可以保证全面意义上的研究安全。
措施①对研究安全自我监管机制进行全面审查并在必要时修订。联合委员会(Gemeinsamer Ausschuss,GA)和研究伦理委员会(Kommissionen für Ethik in der Forschung)等科学系统中处理安全相关问题的组织与机构必须对各自的研究安全监管工具、结构及程序进行及时且全面的审查与反思,必要时进行适当的修改与调整,以快速且有效地应对“时代转折”中的多维度挑战,维护国家安全利益。
目标二:加强知识,增强意识
科学系统中的所有参与者应对研究面临的风险和威胁有更为广泛的认识及意识。这些风险包括滥用研究成果、外国影响、间谍活动,最重要的是专有知识和技术的外流。因此,联邦教研部将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科学界审查和(进一步)制定相应的指导方针和监管工具。
措施②制定有关研究安全的共同准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研究者、高校及研究机构都享有自主选择研究问题、制定研究目标、权衡研究风险的权利。但更为重要的是,所有的研究者和研究机构都应对其所享有的学术自由权利负责,需认清各自在应对、管控研究安全方面的职责并遵守研究安全准则,如双重用途科学研究监管准则、高校和研究机构与国际合作伙伴的合作准则、研究机构员工与外部各方来往的保密准则、与国际奖学金获得者和访问学者来往的准则、德国在职和退休学者与国际伙伴合作和参与国际委员会的准则、与安全和移民机构合作的准则、对机构和机构资源及科学数据的数字及物理访问进行风险管控的准则等。
措施③改进研究安全层面下的信息基础,建立中央仲裁机构。其一,应改进有关研究安全的信息库,尽可能方便所有研究者和研究机构获取研究安全方面的相关信息和背景知识,减轻其获取必要信息的负担。其二,应通过对研究参与者的国别分析,进一步加强信息库建设,对合作方的研究安全政策进行比较研究,并对其相应保护措施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研究。其三,应成立中央协调仲裁机构(Zentrale Clearingstelle),对接科学界、各部委和安全当局,以协助研究者和研究机构在研究安全及国际合作等方面做出决策。其四,应考虑建立合规咨询中心(Compliance-Beratungsstelle),在具体情况下为研究者和研究机构提供支持。
措施④确定敏感技术,界定联邦政府特殊利益相关研究领域。2023年10月3日,欧盟委员会(Europäische Kommission)通过了一项关于欧盟经济安全关键技术领域的建议,提出十个关键技术领域清单(Annex zu C(2023) 6689 final v. 3.10.2023)3,分别为先进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生物技术、先进的连接、导航和数字技术、先进传感技术、空间和推进技术、能源技术、机器人和自主系统、先进的材料、制造和循环技术4。据此,将在联邦政府内部制定敏感技术清单,以帮助各联邦州、各部委对相关案例进行知情审查和安全评估。各联邦州、各部委应就不同技术在研究安全政策中的重要性形成共识,并以协调一致的方式使用这些技术。
措施⑤提高科学系统对情报收集工作的应对能力。进一步加强科学系统抵御外国政府行为者收集情报的能力,特别是通过人力来源以及破坏和监测数字基础设施进行的情报收集活动。
措施⑥针对科学机构可能产生的依赖性创造透明度。掌握德国公共研究机构和高校在外国(第三方)资助以及由此产生的依赖关系方面的情况。
目标三:增强民用研究和军用研究之间的协同效应
必须重新审视德国民用研究和军事研究之间的“鸿沟”,充分剖析两者合作的可能性,以发挥两者之间的协同作用。以色列和美国等国家在促进军民研发的融合与协同发展方面有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联邦教研部致力于推动军民研究合作,充分发挥军用研究和民用研究各自的优势,加强两者在相关研究领域的互补性,提高研究效率,促进研究成果。联邦教研部还将在适当的领域为加强军民合作提供资金激励,以支持研究的推进。
措施⑦反思民用条款适用性。与各联邦州、德国科学组织联盟(Allianz der Wissenschaftsorganisationen)和德国高校校长联席会议(Hochschulrektorenkonferenz, HRK)讨论如何将军事研究和民用研究更好地结合起来的可能性。
措施⑧加强民用和军用研究的合作。其一,深化民用和军用研究机构之间的交流和跨学科合作,提高研究效率,促进研究成果,增强研究安全保障。其二,根据科学评议会 (Wissenschaftsrat, WR)于2023 年7月发表的《针对德国联邦国防军数字化和技术研究中心的意见声明》(Stellungnahme zum Zentrum für Digitalisierungs- und Technologieforschung der Bundeswehr),应与德国联邦国防部(Bundesministerium der Verteidigung, BMVg)进行对话,以开放其研究资助,增强国家研究竞争力。其三,可以考虑为军民科学研究设立联合研究奖。其四,可(再次)研究学习和借鉴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DARPA)和国防创新单位(Defense Innovation Unit, DIU)等军民研究互补制度结构,考证其在德国科学系统中实践的可能性。
五、结语
综上,在地缘政治危机升级、技术发展加速及世界格局日益多极化的背景下,德国联邦政府对于研究安全问题,主要强调的是外国对德国科学研究安全构成的风险和影响,由此制定了该立场文件。并且在立场文件中明确指出,联邦教研部不仅冻结了所有与俄罗斯正在进行的和计划中的科研项目,与此同时,也更加关注中国和伊朗等国家的科学研究动向,“以防止或显著减少国家安全和科学系统面临的风险,强化国际科研合作行动的安全性。”